合同纠纷
我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主管申请后,主管不批准,说公司规定没有做满六个月不能批准离职
我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主管申请后,主管不批准,说公司规定没有做满六个月不能批准离职 我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主管申请后,主管不批准,说公司规定没有做满六个月不能批准离职,并告诉我要真想走只能直接旷工。我想请问一个企业有这样的规定是否合规?如果我旷工导致人事黑点,我们主管是否需要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状告我们主管?我现在是试用期,如果我向人资部门申请离职,主管不签字是否后果由她全权负责?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8-03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