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本人事业单位属于在编合同聘用制员工,由于身体不好动手术请病假
本人事业单位属于在编合同聘用制员工,由于身体不好动手术请病假 本人事业单位属于在编合同聘用制员工,由于身体不好动手术请病假,休养期间又患肺结核因本人嫁在外地没假条托家人与领导口头请假得到批准的,后来身体稍微好点,又托姐姐给领导说回来上班,领导以我的岗位现在有人,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岗位安排为由拒绝本人回到岗位,这次又患上几种疾病,特别是肠道疾病需要病理切片检查,住院治疗等都需要钱回到本地社保局咨询医保问题时才知单位已停交两年了,接着去取住房公积金,同样被冻结了两年,取出来需要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和一份因XXX原因的离职文件,找到领导时,他说本单位已没你这人了,几年不打招呼没有假条拒绝盖章,也没有离职文件。我急于要钱治病,又取不到,请问单位这样做正确吗,?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可是听说情况出现时不能超过一年,现在两年了才知道,因为请病假时我就没领过工资至今,所以盼切您们的回复,我没能力要求回单位和病假时的工资只要公积金急着看病医治,我的孩子还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安顺)
提问时间:2015-08-02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