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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单位收回福利房

辞职后单位收回福利房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9年,2010年6月开始建的福利房,2012年建成交付,我于2010年7月1日交的首付款,半个月后代的款付完全部房款。我于2010年10月向单位提出的辞职,单位要收回我的福利房,请问单位收回房子合法吗?能收回我的买房资格吗?我对这套房子有所有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yun1……(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1-04-28 00: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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