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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们是2006年3月买的房,年底结婚的,到2009年才登记的,买房的时候36万,他家里拿了20万,我拿了10万左右,他现在想给我我当时买房拿的钱离婚,但是我有没登记以前他给我写的20万的借条和房子是共同出资购买约定为共同财产的证明,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起诉我可以拿到房子的一半财产吗?或是让他还我借条上的钱。。现在房子能卖60万左右了。。。请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guR7332(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04-26 20:2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4-26 20:27
如果没有登记为产权人,你只能要求当初的出资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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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4-27 16:59
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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