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购房后的无奈

购房后的无奈 我在山东新泰翟镇安信佳苑购买一套108平方住房,购买后,售楼方告知我必须使用他提供的地板砖、后又必须使用他提供的装修方,在我未装修时,又告诉我必须交纳暖气费2600。现在又提出,购房前所说的赠送太阳能,也要收费2800。因我们小区就25户,所以小区没什么公共场地,楼前的小院也只有100多平方。现在售楼方又说,楼道卫生由住户自己打扫 ,垃圾由住户自己处理,不准扔在小区内。但是还要每月交纳30元物业费。
而这些东西,在售楼合同里都未提到。我们如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ouki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1-04-26 19: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