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中的保险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和46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他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视你的工作年限而定。建议你找专业的律师维护你的权益。
1 公司不给你上保险是违法的。
2 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双倍支付工资。
保险帐号不用个人转到公司, 从现在开始可以补缴2年之内的保险 。
未签订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2008年2月至年末的双倍工资、补缴保险。
如需帮助可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