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父亲和公司里面一女员工发生口角,女方言论过激,于是两人发展至打架斗殴,我父亲先动的手

我父亲和公司里面一女员工发生口角,女方言论过激,于是两人发展至打架斗殴,我父亲先动的手 我父亲和公司里面一女员工发生口角,女方言论过激,于是两人发展至打架斗殴,我父亲先动的手。最后女方脸部受伤,为淤青红肿状,于是送往医院。经检查并无大碍~为皮外伤。于是在医院输液观察,期间我母亲一直到医院照料她。大概6天后女方出院,要求:我们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和住院费,住院期间和家里疗养期间的工资由我们支付,并且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以上。我们觉得这要求过分了~无法接受。请问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7-30 14: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