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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经济合作社条例社员认定

咨询经济合作社条例社员认定 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一.略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咨询:一.户籍在本村的居民,是否包含城镇户籍与农业户籍?二.夫妻户籍均在本村落户,丈夫是城镇户籍,妻子是农业户籍,其丈夫能否认定社员?三.夫妻之婚生子女,一子户籍随丈夫的城镇户籍,一子随妻子的农业户籍,其丈夫与随丈夫的一子城镇户籍,能否可认定社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bz8485(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4-2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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