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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有必要进行鉴定、公证吗?

有必要进行鉴定、公证吗? 刘律师:
又打扰您一下了,今天问了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说是在诉讼前先到法院申请对楼梯间的黑暗程度进行鉴定公证,公证之后先再把窗户打通。请问需要这样做吗?开窗户的墙离他们家有8米,如果开窗时,他们家的人或是请人来三番二次来闹事、阻拦、搞破坏,除了报警之外,还可以告他们侵犯民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fen……(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4-23 14: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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