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帮帮忙 我是一个穷学生 我自己写的诉状书 下面是我写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符合标准呢?
帮帮忙 我是一个穷学生 我自己写的诉状书 下面是我写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符合标准呢? 1、2011年4月13日原告将自己的联想Y450T4400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在xxx地点借予被告,被告也保证并答应于当晚还予原告
2、被告一直找借口推脱,且于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18日20点电话无法接通。原告四处找寻被告,也给被告的母亲打过电话,终于被告在2011年4月18日22点左右给原告打电话称自己在成都出差并说明日还其电脑。
3、2011年4月19日21点被告告诉原告电脑已被他损坏(电脑主板和CPU被烧坏,显示器外屏被摔坏),而且被告未经我允许将电脑送于成都某水货电子产品销售处加600换一台水货笔记本电脑。
4、期间原告多次强调被告将已损坏的笔记本电脑拿与原告查看,再商议对原告其修理费用及损失。但是被告用诸多理由推迟,至今为止都没有将损坏的电脑给原告查看。
5、原告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发现被告所说之话多处矛盾,并于2011年4月21日22点左右指出被告的矛盾之处,并要求还其电脑,之后被告电话处于停机状态。
6、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物品所有权,且属于侵占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m……(重庆)
提问时间:2011-04-22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