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交通肇事肇事者积极治疗,没逃逸,没能及时自首报案

交通肇事肇事者积极治疗,没逃逸,没能及时自首报案 2010年10月21日肇事者酒后肇事.受害者是肇事者的亲姐夫.肇事者没逃逸,在外地积极治疗护理,没能及时自首报案.伤者一级残废,肇事者花尽8万余元治疗护理费用后,告知伤者的父亲自己快没有钱继续追加治疗费后,伤者父亲方向交警队立案.期间肇事者仍旧对受害者护理,尽力治疗.期间并已达成口头赔付协议(协议内容:代受害者家经营土地,肇事者家原有土地赢利所得除去生活必须开支其余赔付受害者家属),并且履行.直至2011年3月28号被邢拘羁押。批捕前伤者父亲不同意25万分期赔付协商解决,要求150万解决.批捕后伤者父亲又要求以12.5万赔付他自己,方可以对肇事者进行取保候审,等待审判.因不能撤诉,肇事者家也没有能力一下再拿出12.5万元,伤者父亲与其儿媳在赔偿款分配上也没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现案卷已到检查院,伤者去逝.公诉科办案人员说肇事者姐姐不立案是包庇其弟,姐姐要求不追究其弟的刑事责任以便其弟出来赚钱赔付她本人,儿子及其公婆.办案人员却说她的立场不对.袒护其弟;并且说人死后赔付25万,不包括治疗费,她与其公婆各得12.5万.她公婆有"五七工"工资,还有一次子成家立业.她姐姐没有工资,面临维持家挺生活,儿子读书成家立业等经济负担.请问办案人员说的话及赔付分配合理吗?肇事者已经没有一次支付赔偿能力,只能想定期赔付.并且事发后第九天肇事者妻子与他离婚,赔付能力是否牵涉量刑?这种情况能判多久?想替肇事者辩护判缓该如何为肇事者辩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奥古斯都(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1-04-22 21: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