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提前解除租房协议
关于提前解除租房协议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承租方我于2010年08月01日租下一个房子,由于工作关系,需调往外地。我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告知退房通知。出租方称出租前缴纳的保证金分文不退。但是当时协议上是这样写的“该公寓房租期暂定为24个月,到期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租;到期后,乙方若不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因为协议上写的只是暂定,并没有称租期就是24个月。因此,特咨询承租方(我)是不是完全不能拿回保证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ch(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4-22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