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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纠纷

离婚后的纠纷 您好: 我和前妻离婚多年 现在她说要求我每个月的收入要给她20-30% 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请问这合理吗?离婚协议上给她分了20万现金,和青岛住房一套100平。另外每月我还要按时支付300元抚养费。她现在的老公是当年的第三者,我有录音证据。吵架的当天晚上他们跑到青岛了。现在她要找我打官司,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最高境界12……(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04-21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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