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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在离婚纠纷中按揭的房产怎么认定

在离婚纠纷中按揭的房产怎么认定 按揭房首付为男方借款,有一部分是从前妻那借的有拮据(4万),另一部分没拮据(1.5万)。在婚姻存续期间由男方一人还贷3万(从男方工资中扣除的),期房到目前还没有交付使用(预计2012年9月交付),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没有花女方任何钱同时还经常给女方钱用,家庭的任何费用均为男方支付。女方在离婚诉求中要求分得4万(就是期房的首付5.5万+按揭的3万)。合理吗? 应该怎么应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Ye1993(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4-1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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