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去年9月1号跟房东签的合同,当时房东还收了我11万的转让费
我是去年9月1号跟房东签的合同,当时房东还收了我11万的转让费 我是去年9月1号跟房东签的合同,当时房东还收了我11万的转让费,合同上写的是月租金3000,每年一调,随行就市。还有一条是在我合同期内我有权转让店铺,房东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在我合同期内房东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或其他原因造成我无法正常经营以及经济损失时,他要退还我的转让费以及两个月的房租。可是现在我在半年之前就通知房东我要转让店铺了,他也没说什么,可前些日子我刚找好了下家,人家都过来准备签合同了,也通知房东了,结果房东就在签合同的头一天给我打电话,说要涨房租,要涨到4000,口气还特别硬,说对方能接受价格他就过来签合同,对方不接受,他就不来了。后来经过协商,他同意房租3300,但是要我补交8400,说不能让他有损失。还有一点,我的房租3000在这条街上算是高的了,邻居的都是在2100到2600之间,这条街上有十几家商铺,除了我的是3000,只有一家是4000,但是人家是从房东手里直接租的,没有任何转让费。照房东这么做法我的房子根本转不出去。我想请问一下房东收取转让费合理吗?他这么做会不会涉嫌诈骗?我还怎样再不损失经济的情况下把店转出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7-2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