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赁期未到期,押金可不可以退?
租赁期未到期,押金可不可以退? 合同上注明了一点:若乙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二是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双方违约责任。
跟他说了提前退租,他又不同意,说租赁期未满,押金不退。请问这押金能要得回来吗?
附《门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在经典公司临时集贸市场内的 177 号门面,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 177 号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赁日期自 201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3 日。
租金 1000 元/月,按季度缴纳租金,租金在每个缴纳日前 3 天内,一次性付情。
2、乙方交纳押金 3000 元。在合同到期后或终止合同时,甲方应退还全部押金。甲方在租赁期间,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保证乙方门面正常使用,不得在将门面转让第三方,或在租赁期内租金加价。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商、税务、办证、消防器材、水费、电费等)以及债权债物,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应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5、续租
如乙方需要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ny-0……(湖南)
提问时间:2011-04-20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