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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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司总经理(老板)2011年4月12日在高层会议上宣布,三位研发经理降职,让人事部通知我办离职手续(我只是一普通工程师),人事部4月15号找我谈,我提出要辞退书,并提出要补偿两个月工资,到现在他们犹豫了,但是这样却给我工作带来不便利,因为我没犯什么大错误,工作算认真(估计是得罪了新来经理),可得到的结果是这样,所以我不服,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
公司问题点:
1.我09年11月2号入职此公司到现在,当时只签了一份2009年11月2号到2009年12月31号的合同,直到2011年4月1号,公司叫签了一份2011.4.
1-2012.4.1的合同。请问中间一段空白没签合同期可不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即15个月工资?
2.公司从我入职到现在没给我购买保险,我在社保局查询过,没有我的购买记录。请问我可以要求补买吗?补买的话我个人部分怎么交?
3.公司叫我签的合同里面的工资部分跟我实际的工资不一样(合同里写1250,其实我的工资是4K,工资条可以证明)。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赔偿的话是以1250来算还是以我实际工资来算?
4.我实际工资为4K,但工资条里把工资分为标准工资1435,全勤工资30,考核工资1512,房补523,周六加班528(我们为六天制)。考核工资每个月都要扣一部分,扣除部分能要回来吗?
5.公司是口头辞退,但并没出书面辞退书,以公司上面的四个问题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拿到补偿吗?有哪些可以拿到?
6.公司口头辞退要求我办离职手续,我要去办理吗,不办理是否对我有利?
我个人问题点:
1.因公司卡钟有时候有问题,考勤记录有很多显示没打卡,包括我的也有很多空白,同时因岗位问题(我是设备工程师,设备保养很多时候在员工下班之后才能做)我自己有时候会迟到一两分钟,一个月大概五次左右,一个月总共有十分钟吧。这情况有没有构成严重违反纪律,成为公司合法辞退我的借口?同时考勤记录可以人为修改,我怎么预防他们进行恶性修改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有信心的律师请给我电话,但是费用要等到赔偿到账后付给,可以签订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clw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4-20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