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资问题

劳资问题 请问以下员工工作史可以提出哪些维权及补偿: 
员工从05年7月入职该企业,06年9月因事离职,06年10月回该企业复职同职工作,工作至今, 
05年至10年12月企业没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在11年1月份企业与员工签定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05年至今企业方未为员工购社保,工资直接打员工银行卡号 
企业实行上班每周六日制,员工月薪过程为:05年5月至06年5月,1500元, 06年6月至06年9月1800元,06年10月至07年约3月2100元,07年至08年约4月2400元,08年4月至今为2400元(工资记录企业人力资源部有存档),企业不按规定压缩假期(可见刷卡记录)年假计算本应三天有薪假,企业算工资时只将应出勤天数减少三天,实出勤天数不变,(致使员工实得酬劳工资变少)企业解释是一直如此操作,且已经将三天算为有薪了,应出勤天数已减少体现此算法是否合理. 
现员工在职如想向劳动局提出要企业补购社保,应交什么资料(05年至10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员工只有平时的工资条,但没有企业签章,另因该企业去年5月份因发生员工劳动纠纷,去年6月份后工资条发生变更,原来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加相关的补助扣款,现更改为基本工资1000元,其余工资全部列入为加班工资项加相关补助扣款,凑齐实发工资数,企业此举是否合理)员工07年的生小孩费用及相关产假补偿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补回(全部医疗费用为员工个人承担医疗单据已丢失,无产假,请假1个半月后上班,产假无薪制),员工工薪及企业工作时间制,员工是否可以得相关加班补偿,如提出投诉后,员工仍然在该企业上班企业为难员工,该怎么办,员工该收集哪些资料才能好保护自身的利益呢?
05年到10年12月企业与员工没有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否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双倍的赔偿呢?(赔偿具体怎么算)如果员工告发企业,企业拿08年5月那次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08年5月份形式上签了劳动合同,工资内容为780元/月,当时只有员工方签名,企业方未签,后一直没有下放劳动合同给员工,期间员工索问,人力资源部则以老板未签,上头说全部人签齐后再签下发,但结果不了了之),因企业没有为员工买社保,09年10月左右员工采用挂靠的方式进行投保,如企业方补购社保与挂靠部分有什么冲突?
劳动法是否有可追溯性,最多可追没溯多少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初(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4-20 09: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