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子二手买卖的法律问题
关于房子二手买卖的法律问题 本人是哈尔滨人
本人有三个房子
两个新房子是最近买的
其中有一个老房子是1998年的房子
1998年时候价值12万左右 因为年代久远 所以价格比较便宜 而且不是小区
现在这个老房子大约价格是31万左右
50平方米 (我现在想将这个1998年老房子出售)
因为听说最近有新的法律下达 当房屋达到多少个以后
二手出售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请问需要缴纳多少 怎么计算
如果按照房价百分比缴纳税钱 那么是按照1998年的价格 还是2009年的价格
最后是多少钱 详细点 谢谢了
还有就是买方承担什么钱
卖方承担哪些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b(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09-06-29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