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对方提出重新鉴定要等我内固定拆了才能鉴定
对方提出重新鉴定要等我内固定拆了才能鉴定 2009.1.18号中午11.30分左右 在上班的地方和他玩 导致我右骨干骨折 开刀花了15320还有后续拆出钢板5000 对方只提出出8000 在老板和朋友的劝导他说走多出10000 我提出出15000 因为我咨寻过律师说对方的责任大点 因为还有我一年不能工作 当时和他协商多次 对方提出叫我去法院起诉他当时很嚣张说法院他有熟人 我就不服现在是什么社会 法制社会 我就起诉他了`但没有想到他竟然拖时间 本来今年已经传票下来6.18号开庭 对方等传票下来 他提出重新鉴定 我鉴定出是10级伤残 法医通知他交钱他开始说没钱`后来又说要等内固定拆来才能做鉴定 我这一年的生活都难过现在又没有工作`法医给我看了2004的文件是有这个规定的``我知道他关系好难道现在打官司还打关系吗?中国的法制去哪里了 为什么对方提出的要求法院都会同意呢?
一般提出重新鉴定要有充足的证据才能同意的 而他好象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我想求求各位大律师 求求您们能帮帮我 帮我想想办法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11428……(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09-06-28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