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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烫伤事件

烫伤事件 同学将打满开水的壶放在大门口,门又是虚掩着,我进来时撞到壶上,水检出烫伤了我的整个大腿和脚.晚上去医院,带打的费共花了180.因为要回家没钱我问她要了费用,但她只给了我120.后来她说她也咨询了浦东法律热线说这是意外事件,没必要给任何赔偿.是这样吗?她应该给我赔偿吗?如果要的话,需要什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anla……(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09-06-28 13: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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