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若异议成立的话,则原开庭时间就无效。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原审法院会出裁定书,驳回起管辖权异议或者裁定将本案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裁定将本案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则以前的开庭就无效了。以后接收本案的法院还会安排开庭。
法院会有一个裁定书给你答复的。
一般一个半月左右会有相应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