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担保未收回欠款 报复砍人被刑拘
担保未收回欠款 报复砍人被刑拘 2011年3日下午3点,岔路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市体育中心对面某修车行内有人被砍成重伤,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
民警赶到车行后,发现受害人蔡某头部出血,左胳膊被砍断,伤势较严重。将蔡某送到医院后,民警展开调查,将在马桥收费站被交警拦住的段某等5人带回派出所。
据调查,受害人蔡某与段某均为嘉鱼人,为朋友关系,蔡某找段某的朋友赊账买了1600元的东西,段某为其做的担保。此后,段某几次要求蔡某还钱均未果,1月5日,蔡某与段某在一九五医院附近一家土菜馆吃饭时,再次为此事发生争吵,蔡某被段某打伤。
2011年3月3日,蔡某在修车行内看到段某,打了段某一顿的同时将段某的车玻璃砸碎。段某跑了后,叫上4个老乡来报复蔡某,用砍刀、钢管等将蔡某打成重伤。见蔡某躺在地上不能动弹,段某及其同伙马上驾车逃逸。行凶的5人逃至马桥镇更换车牌后,在返回温泉途中被交警查获归案。
目前,此案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我想请问一下可以取保候审吗?需要那些条件。他已经刑拘超过37天了,但是家里依然没有收到关于检察院,公安机关任何通知。对方一直不肯撤诉,在法医鉴定下被打人属于轻伤。公安机关跟他们定的是寻衅滋事罪,我老公他不是主犯,请问像这种情况要判多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胡月1722……(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1-04-15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