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追收退股款(至今没有办法收回,欠款人一直找借口抵赖)
追收退股款(至今没有办法收回,欠款人一直找借口抵赖) 2008年王某(本人)与(亲戚)廖某合伙开店,因业务管理出现分争,(本人)退股,廖某自愿接店,并留下字据(欠条)。
欠条、
领到王某橱柜分伙股份费人民币玖万元,分伙后店内的一切开支和收入与退股人(王某)无关。接店人廖某暂时借用这笔支资金,愿按银行存款利息**付给王某。 还款期限,第本年付人民币叁万,明年底全部付清。
2008年.06.01
欠款人:廖某
退股人:王某
中间人:某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跛騲鞋あ(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0-09-10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