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业务剥离,员工不愿加入新公司的经济补偿
员工如果不同意加入B,要求与A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在A公司注销,而B公司接收全部员工,并承诺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的,个人不觉得您可以维权。 劳动合同法是把双刃剑,维护劳动者同时,也不会轻易损害用人单位的权益,用人单位在没有实际侵犯劳动者权益情况下,您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如果是个人单方面解除合同,难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