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同村房屋契约纠纷
同村房屋契约纠纷 村民有自有房屋,因子女较多于1991年购买本村村民合法房屋一处,在村委会见证下签订契约,同年到所辖乡镇缴纳了契税并持有纳税单据,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该房屋因“一户一宅”未能办理过户手续,请问: 1.“一户一宅”系1998年新土地管理法之规定,之前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并未对此作出规定,该房屋系1991年购买且有契税单据为证,请问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该房屋未能办理过户在拆迁改造时出现争端,所签契约和交税证明能否作为有力证据,当年卖方能否因未过户主张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mo5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7-17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