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咨询外籍丈夫死亡,财产分配.

咨询外籍丈夫死亡,财产分配. 和日本人结婚有8年,他有2儿子,小儿子跟了我们,大儿子跟了母亲.几年前日本人急性死了,没有留下遗嘱,当时我和小儿子签订了一份合同,所有财产物业由小儿子管理,每月要给我生活费和每年回国来回费用.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失效时间,后来小儿子因为癌症自杀了.写了一份遗嘱说自己是自杀的,请大儿子也就是他的亲哥哥帮忙照顾一下家里的物业.那么请问,现在我还有资格继承财产吗?另外和小儿子签订的那份合同还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gC2905(上海)
提问时间:2011-04-14 13:4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