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网络交友平台问题
网络交友平台问题 我是今年准大一新生,闲来无聊并准备为以后社会实践打一些基础。建了一个Q群,准备为山东同龄人提供线上交流,线下交友的平台。
操作方式为,比如说A和B在本群认识发现都去的XX城市某大学,然后二人可以在线下认识一块去XX城市,未来也可以有所照应。或者C同学以后去某地办事,可以在群内找到那个城市D同学,拜托D同学帮忙办事之类的。
然后我现在不明白的是: 本群免费,如果群内成员之间(如A和B)发生刑事案件(比如诈骗啊之类的),我是否存在法律责任呢??是否还需要明确合同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43755……(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07-16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