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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法院错判造成我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法院错判造成我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我家有共有房屋4间被共有人之一与买房人串通 用非本房房证冒充本房证后 擅自出售 而法院错判买房人善意取得 我们经历上诉 申诉 再审 重审 历经十年 最后法院判决买卖双方合同无效 。十年中房屋一直由买房人占有 并且在已经撤销冒充取得的房证情况下 将房子拆毁。但法院却只根据十年前成交金额赔偿 并且还与成交房款相抵消。只返还给我们一片废墟 我想请问律师 有法院判决书是不是就不算非法占有 下一步我们怎么样维权最恰当 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还有重审的案件还可以在原法院申请重审吗 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希望律师能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aimu……(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5-07-15 15: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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