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江苏省吴江市汾湖镇秋甸村离婚无房户拆迁安置问题
江苏省吴江市汾湖镇秋甸村离婚无房户拆迁安置问题 我户口是挂在江苏省吴江市汾湖镇秋甸村,现在村里可以申请拆迁,我的情况如下:我于2009年3月份与前夫离婚,儿子归我扶养育,因为我一直是租房住,户口没有地方转,我和儿子户口本的户主仍用前夫的父亲名字,但他们家于2009年11月份已申请拆迁,当时村里没有给我和儿子作安置,现在我以无房户申请安置房,拆迁办说我只能拿到1个中套的30%,即170*2*0.7*230*30=70平方米,可我看了政策应该是每人安置40平方米,2人应该是80平方米才对呀,且我儿子是领过独身子女证的是不是还可以按2人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uliuy……(江苏)
提问时间:2011-04-12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