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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经劳务介绍进了家澳门餐厅做事,没签合同,过了一个月试用期后,老板以其他员工与我不合辞退了我

本人经劳务介绍进了家澳门餐厅做事,没签合同,过了一个月试用期后,老板以其他员工与我不合辞退了我 本人经劳务介绍进了家澳门餐厅做事,没签合同,过了一个月试用期后,老板以其他员工与我不合辞退了我。26号辞退的,说好10号结工资,然而到10号却以帮我追回劳务费为由,没结。我说不需要,他就说那12号或者13号拿过来给我,因为他这2天不在澳门,再后,又到了13号,再次问他,还是以劳务费为由,说想一起拿给我,不用跑2次。我再次跟他说不需要,到时我自己拿就好了,工资先出给我,然而他就没回应了。我不知道他是有意的还是怎么样,想请问各位律师对澳门劳动法可熟悉,这样的情况可否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澳门-澳门)
提问时间:2015-07-1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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