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辞退临时工案件咨询
事业单位辞退临时工案件咨询 我是2006年9月份以临时工的身份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当时并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全同,2007年10月开始交社保(单位是以个人的形式,只是钱归单位财务人员统一到社保局去交纳)
一直到2010年6月份,单位要求我们几个临时工签定一份劳动合同,时间是2010年3月1到2011年2月28日止。
现在是2011年4月12日,单位因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量减少为由把我辞退,只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发一个月工资。
我想咨询一下,这合理吗?
等待答复~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紫魅影(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1-04-12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