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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因老师先动手打了学生,然后学生报复把老师打了,一个重伤两个轻伤,因这件事以处理,老师以正常上课,但是这件事过了3年后没有做出任何对社会危害的事,现在再陕西省西安市打工的时候将这个人逮捕,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wR6173(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4-10 19:2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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