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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问题
故意伤害问题 我家孩子在山东泰安上高职大一,白天和同学发生口角,晚上睡觉后被同学用板凳打成轻伤(有鉴定),请问从刑事和民事上看,他同学应该负怎么样的法律责任?如何赔偿?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沙海浮云(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1-04-07 14:36
谷友军律师
2011年04月07日 14时40分
鉴定为轻伤的,除了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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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学田律师
VIP
2011-04-07 14:39
涉嫌故意伤害罪,你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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