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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得到的权利和此院是否违约

我应该得到的权利和此院是否违约 我是今年7月刚毕业学生。某院上半年来我校招聘,经洽谈,我辞了本已在某市找到的工作,与该院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上有该院签字和盖章,违约金没写也没划横杠)。前几日该院通知我拿行李去报到,然却告知他们把我专业看错了,他们只要临床的。我又与他们某科主任谈了下,大致要我的意思。人事科长说找院长申请下要我否,后再告知我,等八九月新楼正式投入运行再通知我,让我等不及可以另谋高就!还把三方协议和个人简历退换给我。我当时无措并没有说什么。请业内专业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应该得到的权利,他们这算违约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oezor……(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07-12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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