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教师对学生身体病情于不顾,是否该负法律责任

教师对学生身体病情于不顾,是否该负法律责任 学期初患腰间盘突出在家休息5周 ,为了不影响成绩回学校后坚持上体育课,虽不能活动但是每节课都尽量做小运动量的活动按时上课,老师劝阻我不要上课, 要求我咨询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认为我的情况应该停止上课并且转到保健班,由于保健班规定活动量自认为无法达到继续跟着原班级上课,教师对我带病上课并不劝阻,每节课还点名记考勤,期末考试让我参加 ,我忍痛练习通过考试后,以为可以通过这门课程。却被告知由于上课期间活动量没有达到即使通过考试也不能及格。老师明知道我上课不能运动,但是他的默许和同意我参加期末考试的行为,让我认为我的行为得当,使我没有采取其他的选择防止课程的不及格,并且导致我的腰病恢复缓慢,此老师是否应对我的课程不及格和病情恢复负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070963(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09-06-21 14:51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