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权利咨询
劳动权利咨询 我05年大学本科毕业,就职于中铁七局郑州公司,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08年公司在双方自愿,上学两年,期间公司报销学费,发基本工资,毕业回公司后任出纳一职,走财务职称,上学前发的文件说,我们两个职称并行前行,工资待遇按高职称发放,但最近公司改革,实行岗位工资,出纳的工资和本科见习生是一待遇,我之所以选择去学习是因为看了之前发的文件,但回来后公司又不按照文件执行,说是一届领导一个想法,如今换了新领导就得按照新出的执行,我想知道我的权利是否得到了侵害,学习之前下发的%E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窗前的牡丹(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04-08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