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商品住房缩水赔偿问题?
商品住房缩水赔偿问题? 我咨询下: 2009年的时候我在黄冈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的面积是133.75平方米。因我在外地工作的原因我一直没有与开发商交房,今年2011年3月份我回来拿房屋的钥匙的时候,开发商告知我房屋的面积有缩减,实际面积我126.62平方米,这是根据房屋测绘局测绘出来的实际面积,2009年我买房的时候给与我签署的133.75平方米是预测建筑面积,126.62平方米才是实际面积,开发商也退钱给我了,但是按照我2009年时候买房的价格1346元每平方米退还的差价,请问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合法呢?我的利益是否受到了损失?当初我与开发商签的协议当中第四条有“出卖人乐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开发商是不是按照这条才定横的呢,这是否合理合法呢?现在我已经在赔偿补充协议上签字了赔偿的1万元也拿到了,但是事后我问了一些同事指出让我向开发商协商更金赔付我的损失。请问我现在重新找开发商索要赔偿我是否有胜算呢。需要哪些注意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j808……(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4-06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