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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住房公积金赔偿问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赔偿问题 我是在2008年9月份与公司签定三年合同,现由于部门倒闭,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答应补给将近两年的住房公积金,公司说按工资总额7%来补给,而且我也按同样的方式交纳(本人薪水8400RMB),也就是说公司要求我把这两年(24个月)的钱交给司,8400*0.07*24=14112RMB,然后公司也拿出同样的钱(14112RMB)一起存入我的公积金帐户,请问各位专家公司这样做合理吗?中间需要注意什么事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wpro……(上海)
提问时间:2010-08-0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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