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察院立案了,如果最后发现达不到立案标准,会怎么处理?
你好。检察院在侦查后发现达不到立案标准,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根据刑诉规则第二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终结后,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拟撤销案件意见书,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不是犯罪的;
(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有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撤销对该犯罪嫌疑人的立案。
因此,你所述的案件符合第二项,不负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