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买了二手房,合同房屋的交付时间写的是2015年6月22日,现在还没有办理过户
我买了二手房,合同房屋的交付时间写的是2015年6月22日,现在还没有办理过户 我买了二手房,合同房屋的交付时间写的是2015年6月22日,现在还没有办理过户,请问如果现在逾期未在约定时间交房,是否以属于卖房违约了?另外,卖方有新房,但是卖方的新房存在漏水的问题,导致我们这边逾期交房,请问,卖方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这种情况下,卖方是否存在违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07-06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