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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诈骗啊?

是否构成诈骗啊? 事情经过:

1、金某欠李某13.2万元。此事金某的家人不知情。平时,李某与金某的家人走的很近。 
2、2009年6月,金某用母亲的房产作抵押贷款13万,用于自己挥霍。银行按揭由金某和妻子共同负责。但该房产还归金某母亲所有。 
3、2010年初,金某出国后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4、2010年8月,金某的妻子以没有钱为由,将银行卡送给金某的母亲,表示不再还银行每月的按揭。 
5、第二天,金某的母亲将金某妻子不还贷款的事告诉了李某,并说出要卖掉房产的意思。 
6、此事被李某知道后,过几天,李某主动找到金某的母亲说:大娘(金某的母亲)哪有什么钱还贷款啊,我替哥哥(金某)还了吧。 
7、于是,从2010年9月开始由李某替金某还贷款。【注:债权人给债务人还贷款,是不是有点猫哭耗子呢?开始有预谋地实施诈骗】 
8、2011年3月6日,李某主动找到金某的母亲说:我大姨姐要买这个房子,能不能便宜点啊?于是,金某的母亲决定将房子作价28万卖给李某的大姨姐。并约定,房子的贷款13万由买房人结清,15万余款等房证下来后就给金某的母亲。 
9、在办理手续当中,李某找出种种理由说自己的大姨姐没有时间来办理,说自己可以全权代表自己的大姨姐办理。(因为李某与金某的家人都走得很近,所以金某的母亲就相信了李某的话。) 
10、2011年3月7日,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房人写的是李某,并不是李某的大姨姐。

11、2011年3月21日,下来了房证。

12、2011年3月21日,金某的母亲主动找到李某,索要余款15万时,李某拿出金某的欠条13.2万,说“这个余款15万不能给你了,因为你儿子欠了我13.2万,你儿子什么还我这个钱,我就给你15万余款。”




几点说明:1、金某欠李某钱的事情,金某的家人都不知晓。

2、金某不在国内,至今没有任何消息,金某的妻子在国内,李某是能够找到金某妻子的。

3、金某有自己的房产。

4、李某与金某的家人平时走的很近。

5、李某承认自己是通过欺骗的手法得到了这个房产。(录音)




咨询: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诈骗?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nsyju……(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4-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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