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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审理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的相关问题。
物权法对审理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的相关问题。 1、不动产登记行政行为的效力及性质,是行政授权还是登记公示?
2、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与司法审查标准,是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什么是实质审查、什么是形式审查?
3、错误登记的赔偿问题中涉及行政机关的责任认定、承担责任的种类等问题。
4、对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不动产物权的缺的等民事纠纷,行政审判对该类案件司法审查范围和深度的问题。
5、善意取得的制度对行政诉讼审判的影响,善意取得是否由行政庭进行审查?在善意取得成立的情形下,违法登记行为是否应撤销等等?
6、不动产登记民事、刑事交叉案件各基层法院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模式或规程。
7、有没有什么典型案例,并谈谈他们的做法、心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inao……(浙江)
提问时间:2009-06-18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