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赠送面积
赠送面积 09年买房的时候,购买了一套5+1的花园洋房。购买前销售介绍说,楼顶有个储物间是赠送的,所以我方单独享有。该储物间大概12平米,是楼梯间的顶层。09年4月份交房的时候,该储物间也是归我家单独所有的。在该房的修筑和交房后我多次照相留证,2011年3月的时候,隔壁找到说,由于该储物间是占用楼梯的公共空间,所以他们也因该有一半。所以计划打掉墙壁在他那边开个门,分一半走。这个时候离交房已经有1年半了。现在物管也也说该储物间因该一人一半。但是购买前销售的介绍,以及收房到现在1年半的时间该储物间都是属于我家的。协商无果。打算走民事诉讼法律程序。买过房子的人因该都知道,赠送面积都不会纳入房管局的备案,也不会在合同里备注。请问该官司我方赢面有多大?交房一年多,我有许多朋友,以及2家装修公司都能证明该储物间是属于我方的。目前我买房子的时候的销售已经离职了。其次如果被邻居分掉一半后我是否能找开发商索要赔偿。谢谢解答。咨询过某位懂法律的朋友,他看过我的照片以及视频后(照片时间跨度为3年)说,这个已经是即成事实,打官司会赢。我想咨询下专业的观点。其次我始终认为,物管没有权利说出一人一半的观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757194(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1-04-04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