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没按规定支付,可以要求补偿吗?是否可以以此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1.首先向公司提出补足加班费的要求 2.公司不满足可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仲裁,《调节仲裁法》第二十七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议的,申请劳动仲裁不受时间限制。 3.仲裁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最好有工资单,可认定作为追补加班费数额的依据,没有也没太大关系,法院可以调查的。 4.2010年2月份起,苏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