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试用期内押金,工资等问题
试用期内押金,工资等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于年初进入一家公司任助理一职,负责人员招聘这块。当初进公司签订的是入职协议,规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是2500+奖金,但是要交押金,并且协议只有公司一份,上面规定招聘人数要达到8人。
过了几天,公司把我调到了另外一个办公室,在那个办公室我发现有执照,于是我就问以前那个办公室的,他们都说在那个没发现执照,而这时候我才发现我没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据,押金条也在协议上没给我。我只有自己写的工作记录,还有后来办公室里的公章。
我想问的是:1.我该如何证明自己的员工身份,因为能证明的材料都在公司。 2.如果我在使用其内辞职,公司是否应该退还我押金? 3.试用期辞职,工资该找哪个办公室的要? 他们以没能完成招聘任务不给工资怎么办?
以上就是我的案例,期待您的答复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qswqq……(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1-04-03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