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企业关破,孕妇的赔偿金应如何计算呢?
企业关破,孕妇的赔偿金应如何计算呢? 我的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到期,也本应在7月休产假。现在公司宣布关破,正洽谈赔偿的问题。赔偿金主要包括哺乳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两项。公司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
哺乳期工资=员工购买社保的基数工资/30*哺乳期天数*0.75
经济补偿金=过去12月平均工资(以扣除社保后的实发工资计算)*工作年限
对此我有以下疑问:
1、由于我的社保基数低于合同签订的约定薪金(即应发工资),这样计算是否合理?
2、哺乳期工资最后乘以0.75是怎么回事?
3、经济补偿金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合理吗?还是以应发工资为基数才正确呢?
4、公司说法,由于已经赔偿我经济补偿金,让我提前6月离职,7月的工资不发了。我是孕妇,这样合法吗?
恳请提供相关支持的法规或政策,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yy20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6-17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