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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共有人登记错误的救济办法?

房产证上共有人登记错误的救济办法? 2007年6月男女同居期间,女方个人购买的房产在办理产权证时,未经女方知晓和授权,男方私自递交了自己的身份证。登记机关就在持有人为女方的房产证上将男方登记为共有人的行为。现女方欲申请更正登记。该如何办理?急盼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fl3542(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1-04-02 19: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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