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关于意外伤害的责任问题
关于意外伤害的责任问题 我同学赵某是一位20岁的女大学生,相貌出众且学习成绩突出。某日与家人在丽珠餐厅吃火锅时,餐桌上的卡式煤气炉发生爆炸,致使赵某面部、手部受伤,严重毁容。事后,赵某不愿去学校上学,也不敢照镜子,内心痛苦,曾多次想自杀,母亲不得已专门辞职回家陪伴。
经调查得知,该餐厅使用的卡式煤气炉所使用的燃气由A公司生产,炉具是由B厨房用具厂生产,于是,赵某一家将餐厅、A公司和B厂一起告上法庭。
问题:
1.赵某一家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赵某一家将餐厅、A公司和B厂 列为共同被告是否有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邓祁(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09-06-17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