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4.5.6.7.8月份欠薪未发,10月份将公司转给另一家公司并签署合同支付之前所欠工资
仲裁解决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